作为日常生活垃圾的重要处理方式之一,将城镇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不仅可以将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而且还可以变废为宝,将生活垃圾转换为电能。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臭气却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那么
垃圾焚烧发电厂臭味多远还能闻到呢?一般而言,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且应根据厂周界的
生物质发电恶臭气体在线监测设备所反馈的数据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臭味的逸散。
根据2008年09月04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于环境防护距离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2、根据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其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的厂界排放限值,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执行,如环境空气二类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3、按照其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合理的防护距离。
环境保护部门规定“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的初衷,并不是因为300米范围内就有着明确的健康风险,发电厂的全体人员,每天都在厂内工作生活,他们的健康并没有受到影响。实际上,“300米”的规定,是国家强制设置了一个“缓冲地带”,其作用是:当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时,厂内房屋、设备倒塌,这个时候电厂肯定是处于停机运行状态,停机时虽然没有烟气向外界排放,但厂内没来得及处理的渗沥液等污染性废水,却可能由于设备泄漏而流向外界,“300米”正好为这些物质提供了一个缓冲区,以避免对附近的居民造成较大的生态污染风险和安全风险。
为了防止生物质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逸散的恶臭污染物气体对附近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可以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厂周界安装使用
固定式恶臭气体在线监测系统,以实现连续实时在线监测氨NH3、硫化氢H2S、甲硫醇CH4S和臭气浓度OU等恶臭污染物气体的浓度值,并将数据通过数采仪无线传输至当地环保部门云平台监控系统,督促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或控制臭气的排放扩散等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
垃圾焚烧发电厂臭味多远还能闻到的相关介绍,虽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但是为了防止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气体逸散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除了应当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厂周界安装使用
生物质发电恶臭气体在线监测设备之外,还应当在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贮存池等工序采取密闭或负压处理等有效措施,以防止臭味的扩散。